涉偷稅剽竊、霸佔藝術資金和資源
香港社會由於對艾未未一案不了解,因此,西方政客和輿論對此案的說法,令一些市民感到迷惑。香港反對派的喉舌《蘋果日報》更乘機混淆視聽,聲稱「艾未未的被捕,是中國當局策劃的又一次綁架國民作為權力鬥爭、國際鬥爭籌碼的行動」,云云。西方輿論和香港反對派的論調,令艾未未一案人為地籠罩上撲朔迷離的政治色彩。事實上,艾未未一案與人權及言論自由沒有關係。中國是法治國家,必須依法辦事,其他國家無權干涉。一些西方媒體不應堅持用自己的邏輯,來解讀艾未未案並試圖影響中國。正如《環球時報》社論指出:「艾未未被拘押,說到底是中國每天大量司法案件中的一個,它的審理公正性不會與中國所有案件公正執法的平均值有很大差距。」
內地「行為藝術家」艾未未正因涉嫌經濟犯罪接受警方調查。《人民日報》旗下的《環球時報》6日發表題為「法律不會為特立獨行者彎曲」的社論,批評西方一些國家的政府和「人權機構」,「在沒搞清楚真相的情況下,就將中國司法的一個具體案例上綱上線,並用激烈的評論攻擊中國,這是對中國基本政治框架的輕率衝撞,也是對中國司法主權的無視。西方這樣做,是故意把一個簡單的案例放到國家政治甚至國際政治的不相稱位置,擾亂中國社會的注意力,並試圖修改中國公眾的價值體系。」
被指為「古怪的」「三流藝術家」
對於艾未未一案,新華社4月10日發表英文文章(Police probe adds to controversy surrounding Ai Weiwei),文中引述許多媒體和網絡廣泛報道的消息,指艾未未涉嫌偷稅、剽竊及霸佔藝術資金和資源等。文章特別提到了有關艾未未2007年參加德國卡塞爾文獻展中的作品《童話》,涉嫌抄襲西安藝術家岳路平的創意。文章還指艾未未是一個「古怪的」、「具有爭議」的「三流藝術家」。
許多熱門網絡和媒體,揭露艾未未逐漸拉攏了以頹廢為生活、以醜惡為追求的一群人,他們自詡為中國的先鋒藝術家,可是又實在沒有什麼藝術成果和藝術品位,只能去剽竊別人的藝術成果。
據作家王朔今年4月8日在新加坡《聯合早報》發表的《我看艾未未抄襲事件》一文指出:「最近在網上炒得沸沸揚揚的艾青之子艾未未抄襲西安藝術家岳路平作品一事,實際上我很久以前就知道了。艾未未用3000萬元請1001個人去德國,作品的名字叫《童話》。藝術圈裡的人都知道這件作品分別抄襲了岳路平的《藝術航班》、《1001夜》兩件作品。這件事情在藝術圈中已經傳了很久,只是沒有人相信有人會捅這個婁子。因為大家都認為艾未未霸道十足,勢力範圍強大。」
四川大地震時大玩猥瑣行為
對於艾未未是一個「古怪的」、「具有爭議」的「三流藝術家」,的確爭議性很大。香港有媒體認為:「艾未未的藝術創作,走前衛和行為藝術路線,表達方式有時候被認為離經叛道,例如他曾經拍攝裸體照示人,衛道之士不以為然。」但據《聯合早報》、新浪、twitter等媒體和網站報道,海內外藝術圈有許多人不屑地批評:「艾未未就是喜歡在網絡的大庭廣眾下裸露,喜歡在網路上尋找刺激。」報道又指:「有了網絡以後,艾未未終於如魚得水,開始舉辦自己的網絡『第三條腿畫展』,他自己舉辦就得了,還得拉著男的女的和十二獸首一塊辦網絡展覽!」有論壇如此評論艾未未的「行為藝術」:「一個愛脫光了露出陽具的猥瑣肥漢,其形態可以說醜得石破天驚、神憎鬼厭!」
另據多維新聞網、《聯合早報》、新浪、twitter等媒體和網絡報道:「2008年5月16日,一邊是四川大地震廢墟下面孩子們的生命在做最後的掙扎,正在救災的人們爭分奪秒努力在挽救著每一個還有活下去可能的生命,一邊卻是艾未未和他的一幫人們樂不可支地在做真人秀,大玩口交,搞行為藝術,還要故意發到他的博客上讓人看見,這是故意挑釁人類最起碼的道德良知。」
法律不會為特立獨行者彎曲
《環球時報》的社論指出,由於艾未未喜歡我行我素,經常幹「別人不敢幹」的事,而且他的身邊聚集了一些類似的人,他本人大概清楚,他很多時候離中國法律的紅線不遠,或許他喜歡這樣的感覺。社論強調:「十三億中國人中,有幾個艾未未這樣的桀驁不馴者,是再正常不過的事。藝術可以強調無數例外,法律卻強調對例外行為的限制和管束……法律不會因為西方輿論的批評,就在一些『特殊的人』面前繞彎,做讓步。」
艾未未的「行為藝術」顯然有悖中國人的道德倫理,可以視為一個「例外」。不過,中國警方7日對外表示,艾未未正因「涉嫌經濟犯罪」接受警方調查,對此,法律不會在艾未未這樣「特殊的人」面前繞彎,做讓步。艾未未如果被最終認定在經濟上犯罪,這和他是否宣揚「民主」無關,如果硬要扯上點關係,那就是任何人從事政治活動,屁股更要乾淨些。
文汇报链接: http://paper.wenweipo.com/2011/04/12/YO110412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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